上海交通大学教学发展中心自成立以来,一直致力于将先进的教学理念、新的教学方式、方法等面向全校的一线教师进行推广,同时也为教师提供教学设计方面的咨询和实施效果评估方面的服务,目的都是期望教师的教学及有关的诸多因素,如教学理念、方法等发生根本地转变,提升学生的学习效果。研究发现,深入课堂和课程的个性化的教学咨询或提供教学设计指导的课程改革模式,能够使得教师的教学发生实质性的提升。为充分发挥学科特点及相关教学法的优势,同时又兼顾教学学术,教学发展中心决定设立教学设计师培育专项基金。
立项宗旨
本专项旨在从教学效果卓越的学科教师中发掘、打造一支兼具深厚的学科知识和教学法知识并能在课程教学设计中灵活运用的教学设计师队伍,用于指导和帮助相近学科教师的课程改革或重构专业课程体系,有力提升课程教学质量及效果。
申报及资助方式
1.由院系推荐教师申报,中心评审立项。
推荐条件如下:
(1)教师有强烈意愿发挥教学影响力,为其他教师提供教学设计指导服务或为院系进行专业课程体系重构工作。
(2)三年内课程(理论课)评教A+B等级的数量占全部课程评教数量的80%及以上。
(3)获得卓越教学奖、深度参与过工程认证以及一流课程建设工作的教师可考虑优先推荐。
(4)教师本人需保持稳定的教学工作投入,每学年至少有一门开课课程。
2.每两年申报1次,项目运行周期为2年。
3.项目经费分阶段拨付,具体规则如下:
(1)中期拨付:项目运行满1年(中期评估后),统一下拨首批经费1万元;
(2)结项拨付:项目运行满2年,依据结项评审结果拨付剩余经费,具体标准为:结项鉴定为优良者发放结项证书并授予教学发展中心教学设计师资格证书,拨付剩余经费1万元;结项鉴定为合格者仅发放结项证书。
原则上,正在承担教学发展中心其他教学学术项目的负责人(如教学发展基金、课程思政建设专项、课程教学设计创新专项、“HI导师+AI导师”课堂变革计划、创新创业专项基金等)不能申请新一轮教学设计师培育专项基金。
培育项目推进计划
1.评审立项
院系确定推荐人选后,请被推荐的教师候选人提交以下资料:(1)一门课程的教学大纲;(2)教学设计师申请表。教学发展中心将组织专家进行资料评审,通过者准予立项,进入项目实施环节。
2.培育过程
整个培育周期为2年,培育过程要求:
(1)参加教学设计、教学咨询等理论学习活动;
(2)对自己的课程进行教学设计的解剖与重构;
(3)教学设计改革的示范分享;
(4)中期学生反馈咨询服务练习;
(5)学习社区读书分享;
(6)课程教学设计的指导实践;
(7)院系组织开展教学发展活动;
3.结项答辩
完成以上学习及指导实践环节后进入结项环节,教学发展中心组织结项答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