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升我校教师的教学水平和学生的学习效果,应对AI给高等教育带来的挑战,现启动2026年教学发展基金项目的申报工作,继续组织教师对“以学生的学习为中心”“关注学生的学习效果”的教学理念进行实践研究。
具体通知如下:
1. 立项宗旨
鼓励教师进行教学学术研究。即在教学实践的基础上,从课堂教学中存在的真实问题出发,根据自身的教学需求或研究兴趣,围绕先进的教学理念和科学的教学规律,自行拟定研究题目,收集研究数据,将改革前后的教学情况进行研究和对比,总结并提升实践经验,以提高自身的教学水平、改善教学效果。
2. 申报条件
2026-2028学年承担本科生课程和量大面广的研究生课程,并在其中的一门课上开展研究的教师。原则上不支持多位教师同时申请,若所教授课程确实由多位教师担任主讲,需提供教务处的相关证明,且项目申请书中按顺序注明所有参与项目研究的教师姓名。
3. 立项方式
中心对申报项目组织专家评审,并在中心网站上公示立项结果。项目研究期限为两年,分为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两类。
4. 开题研讨
立项结果公示结束后将尽快组织开题研讨活动(大约每年的10月份),以帮助立项教师进一步完善研究设计。
5. 中期考核
在项目运行的中后期(大约2027年9月份),教学发展中心会组织中期考核活动。立项教师除介绍自己的研究进展之外,还可将项目研究过程中遇到的问题提出来,和专家一起探讨解决方案。
6. 项目结题
6.1 结题时间:2028年6月30日前结题。
6.2 结题要求:
①参加由教学发展中心组织的开题研讨活动;
②参加由教学发展中心组织的中期考核活动;
③参加教学学术社区组织的相关研讨活动,至少三次;
④项目结题时,围绕研究目标重点陈述该项目的研究过程和研究结果,包括课堂教学效果改进的证据,撰写和提交结题报告,教学发展中心组织专家评审,以确定是否达到结题报告的要求;
⑤成果发表要求:重点项目,结题前须公开发表至少1篇核心及以上期刊学术论文,或获得省部级及以上优秀教学案例奖;一般项目,结题前须公开发表至少1篇学术期刊学术论文,或获得校级及以上优秀教学案例奖;(学术论文在结题考核时将以是否标注上海交通大学教学发展中心项目支持为标识,请标注为:上海交通大学教学发展基金+项目类别+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⑥配合教学发展中心将研究结果以多种形式展示(具体方式另行通知)。
6.3 结题考核未通过项目处理规则:结项考核未通过的项目予以降级或不予通过处理,同步调整经费拨付标准。
6.4 结项公示:项目运行期末,将在教学发展中心网站公布所有项目结项情况清单。
7. 项目经费
批准立项的项目,重点项目经费20000元/项;一般项目经费10000元/项(医学院教师无经费支持)。
经费分两批次拨付:中期考核通过,拨付50%经费。结题考核通过,拨付剩余经费。
未能通过中期考核的项目,重点项目暂时降级为一般项目,并暂按一般项目标准拔付50%经费,一般项目则延至结题时根据结题情况拔付经费。这类项目在结题时如能满足立项时对应级别的全部要求,则继续按立项时的项目级别结题和拨付剩余经费,否则按降级后的级别考核或终止后续经费拨付。
8.申报方式
(1)网上申请,请申请人在9月20日前登录以下网址,填写相关信息,申报网址:https://form.aftercrm.com/?cmd=pageFormSubmit&opCliId=7zviue73z84runmr&formId=11cqxx21sf42h1399jp1hk2lphdau87g;
(2)材料要求:请下载附件中的项目申请表(点击阅读原文,查看附件一)。仔细阅读申请表上的“填写说明”,按要求逐项填写;上传申请表文件命名为:“负责人姓名-项目名称”。
注:
1.原则上,正在承担延期项目的负责人不能申请新一轮教学发展基金。
2. 原则上,正在承担教学发展中心其他教学学术项目(如课程思政建设专项、课程教学设计创新专项、“HI导师+AI导师”课堂变革计划、创新创业专项基金)的负责人不能申请新一轮教学发展基金。
3. 获批立项的教师,需严格遵守项目管理规定和学术规范,开展切实的教学学术研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教学发展中心将直接作出撤项决定:
(1)项目研究中有剽窃他人科研成果或弄虚作假等学术不端行为(一经发现将永久取消申请资格);
(2)逾期不提交最终研究报告。
(3)与之前的教学发展基金项目或其他教学学术项目雷同者(一经发现,取消3年内申请资格)。
(4)以相同项目名称和内容已承担国家级或省部级项目者。
(5)违反申报条件,如不承担课程、不是基于课堂教学开展的研究(一经发现,取消3年内申请资格)。
如有问题,欢迎联系我们
联系人:张莹
电话:34207648-8016
上海交通大学教学发展中心
2026年7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