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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鼓励学生从自身视角对我校教学质量提升过程中遇到的各类问题进行研究和探讨,进而促进教师的教学水平和学生的学习效果,提升“金课”的数量和质量,上海交通大学教学发展中心现启动2021年“学生促教基金”的申报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1. 立项宗旨:鼓励学生对课堂教学的质量和效果进行研究。学生可以根据自身的学习经历、学习需要、研究兴趣或学校的教学现状等,围绕先进的教学理念和科学的教学规律,可以根据以下选题,自拟具体研究题目,收集研究数据,总结提升研究结论,为我校教师教学水平的提高、教学效果的改善、教学政策的制定等提供有益参考。学生促教基金的选题指南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范围:
1)学生视角的学生学习投入度
例如:师生关系对本科生课程学习投入影响的调查研究——以上海交通大学为例
2)学生视角的大平台(工科大平台、生科大平台)招生
例如:工科大平台培养模式对化学化工学院学生专业学习的影响研究
3)学生视角的教师教学改革
例如:大学化学课程改革对于提高学生专业能力的效果研究
4)学生视角的卓越教师
5)学生视角的课程思政
6)学生视角的思政课
……
2. 项目实施原则:
(1)项目分类:学生促教基金分为团队项目和个人项目,因此学生既可以个人的方式进行项目申请也可以团队的方式进行项目申请。但同一人在同一年度不得重复申报个人项目或团队项目。
(2)团队项目规模:每个项目最大规模不得超过3人。
(3) 教学发展中心会为每个立项项目指定指导教师,并签订指导协议。一旦指导关系成立,中途不得更改或脱离。
(4)资助额度:获得立项的个人项目和团队项目资助额度均为1万元每项,其中指导教师的资助额度为3000元/项,学生的资助额度为7000元/项。限于学校财务制度规定,如果项目主持人为本科生,研究经费会统一授权给指导教师,学生准备好合规的发票到指导教师那里预约报销。如果项目主持人为研究生,研究经费会单独授权给主持人本人,主持人准备好合规发票,签字盖章之后到财务处报销。(所有经费都将在结题合格之后统一发放)
3. 申报条件:所有在读的上海交通大学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均可申请。
4. 申报方式:
(1) 网上申请,请申请人在2021年3月3日前登陆以下网址,填写相关信息,申报网址:http://ctld.sjtu.edu.cn/enroll/view?id=116;
(2) 材料要求:请下载附件中的项目申请表(见附件一),按要求逐项填写;上传申请表文件命名为:“负责人姓名-项目名称”。
5. 立项方式:每年3月组织立项工作,每个项目至少邀请3位专家严格按照《立项评审标准》(见附件二)进行评审,并在中心网站上公示立项结果。
6. 开题研讨:立项结果公示结束后将尽快组织开题研讨活动(每年3月下旬),目的是帮助项目负责人进一步优化和完善研究设计,使其更为符合学术研究的规范。项目负责人汇报研究设计思路,重点讲述采用何种数据收集方法或手段来证明研究设计的效果,开题专家针对研究设计中存在问题给予建设性反馈。开题研讨之后,项目负责人需结合书面评审意见及开题研讨反馈意见对项目申请书进行修改和完善,并再次提交,新的申请书将成为结题评审的依据材料之一。
7.中期交流:在项目运行的中后期(每年9月份),教学发展中心会组织中期交流活动。目的是了解项目的进展情况,专家对于教师在项目研究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给予建设性的意见与建议,以确保项目的完成质量。项目负责人汇报项目进展情况,专家针对项目开展过程中遇到的问题提出解决思路或建议。
8. 项目结题:
(1) 结题时间:2021年12月30日前结题;
(2) 结题要求:①参加由教学发展中心组织的项目开题研讨活动;②参加由教学发展中心组织的项目中期交流活动;③项目结题时,围绕研究目标重点陈述该项目的研究过程和研究结果,包括所收集的各种学生视角的证据,撰写和提交结题报告,中心组织专家评审,每个项目至少邀请3位专家严格按照《结题评审标准》进行评审,以确定是否达到结题要求;④配合教学发展中心将研究结果以多种形式展示(具体方式另行通知)。满足上述4点要求者即可结题并获得研究经费。
(3)项目结题后,主持人将获得由上海交通大学教学发展中心颁发的结题证书,部分特别优秀的项目主持人还将获得由中心提供资助的多种形式的交流分享机会(具体方式另行通知)。
9. 项目延期管理规则:因特殊原因无法按期完成的项目,须由项目负责人在项目运行期间向教学发展中心提交延期申请。经过申请,项目可以延期一年结题。延期一年还未能结题的,项目自动终止。原则上,正在承担延期项目的负责人不能申请新一轮学生促教基金。
10. 项目终止管理规则:
项目未能按期完成,但想申请新一轮学生促教基金的项目负责人,在申请前须向教学发展中心提交项目终止申请,经教学发展中心同意撤项后,方能申请新一轮学生促教基金。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教学发展中心将直接作出撤销项目的决定:
(1)项目研究中有剽窃他人科研成果或弄虚作假等学术不端行为(一经发现将永久取消其申请资格);
(2)逾期不提交延期申请或最终研究报告。
如有问题,欢迎咨询教学发展中心张兴旭
电话:34207648-8011
邮箱:zhangxingxu@sjtu.edu.cn
以上内容的最终解释权归上海交通大学教学发展中心
上海交通大学教学发展中心
2021年1月6日